法官和牡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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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5065
颗粒名称: 法官和牡蛎
分类号: I277.8
摘要: 有两个人顺着海滩散步,发现了一只牡蛎。为占有这只牡蛎,两个人争执起来。“我先看见它,”两人中的一个先发制人,“它属于我。”“我先抓到它,”另一个不甘示弱,“它归我。”就在两人争得不可开交时,过来了一个法官。两个便请法官裁决。法官打开牡蛎的帆壳,动作迅速地把牡蛎肉塞进嘴里吃了。
关键词: 民间文学 幽默

内容

有两个人顺着海滩散步,发现了一只牡蛎。为占有这只牡蛎,两个人争执起来。
  “我先看见它,” 两人中的一个先发制人,“它属于我。”“我先抓到它,” 另一个不甘示弱,“它归我。”就在两人争得不可开交时,过来了一个法官。两个便请法官裁决。
  法官打开牡蛎的帆壳,动作迅速地把牡蛎肉塞进嘴里吃了。然后表情严肃地将牡蛎的两个贝壳分另别递给那两个人。
  "你把牡蛎肉给吃了 !”两人大叫。
  “哈哈,那是我调解这场纠纷的报酬。” 法官说,“因此,把牡蛎壳分给你们才平等公正。”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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