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香烟伤人被判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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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4830
颗粒名称: 为抢香烟伤人被判徒刑八年
分类号: DF625
摘要: 曾参与抢劫淮阴县刘老庄乡马湾村一小店6包香烟的案犯之一刘天龙,在畏罪潜逃8个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淮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已由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去年3月6日下午,淮阴县刘老庄乡刘皮村的17岁少年刘天龙找到其朋友刘海银(已判刑)、郑礼兵(批捕在逃)说,过几天城里有几个朋友要来玩,到时我给你们引见引见,他们都抽好烟,我们得准备准备。
关键词: 侵犯财产罪 抢劫罪

内容

本报讯曾参与抢劫淮阴县刘老庄乡马湾村一小店6包香烟的案犯之一刘天龙,在畏罪潜逃8个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淮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已由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去年3月6日下午,淮阴县刘老庄乡刘皮村的17岁少年刘天龙找到其朋友刘海银(已判刑)、郑礼兵(批捕在逃)说,过几天城里有几个朋友要来玩,到时我给你们引见引见,他们都抽好烟,我们得准备准备。因他们三人都没钱买好烟,竟想到了抢劫这种犯罪的方法。
  当晚8时许,三人即携带三支木枪及菜刀、斧头等,经过蒙面伪装后窜至本乡马湾村马家小店,以买东西为名骗开店门,砍伤两名店主后,由被吿人刘天龙从货架上抢走6包茶花牌香烟。(刘月进王正宏)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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