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臧丽华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这个故事却又偏偏是我们生活中的真实故事。16年前,巳是2级工的臧丽华,不知怎么的,工资级别不翼而飞;此后,每逢工资普调,她都因无级别而不能“搭车”,靠着当时领导随意加几个钱,便拿几个钱地艰难度日。
山重水复疑无路1968年下半年,在全国上下掀起了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高潮时,作为南京市22中学的团支部书记、学习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的臧丽华,在全校率先贴出了“一切由党安排,坚决到农村去,走与贫下中农相结合的道路”的决心书,带头上山下乡;并于8月24日在南京中山东路体育场全市召开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动员大会上表决心。随后,她怀着满腔热情下放到老家——北京通县落户,当时她只有19岁。由于平日里积极学习,一只眼睛的视力已模糊不清。到农村后,她又被社员选为学习毛泽东著作的指导员,白天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参加田间劳动,夜晚还要围着小油灯“指导”社员们学习毛主席著作;天长日久加上水土不适,1969年12月的一天,她突然感到眼前一黑,便什么也看不见了。起初她以为是劳累所致,只在当地的医院做些检査,由于医院条件差没有查出什么,后来不见好转,于次年6月回南京八一医院检查,结果诊断为“急发性青光眼”,因耽误时间已久而无法治愈,造成终生遗憾;从此,她成了盲人。
失明的臧丽华不能再参加农村劳动,遂向北京通县申请病退回南京,于1971年1月被分配到白下区淮海路街道“南京汽动工具厂”工作。同年11月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爱人闵增龙(也是残疾人),并于1973年结婚。1975年,街道工资普调,她顺利地晋升为1级工,后来又定为2级工,工资标准是32元。这期间,她积极努力地工作,和正常人搞劳动竞赛;由于工作成绩出色,1971年底,她光荣地出席了白下区团委先进代表大会;1978年9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老2级靠新2级,她被列入靠级人员名单上,但事隔3天,她的名字却从红榜上消失了,级别也不翼而飞,这是为什么?她感到气愤和不解。她找厂领导了解,回答却是,“你是照顾性质,不参加调整,像你这样的人经常调工资,我们怎么办?” 她又去街道办找工业部门的有关领导反映情况,说1975年我就是2级工,而且工作并不比别人差,为什么这次不能靠新2级?回答又是:“1975年是1975年,现在是1978年。凡是残疾人都是照顾性质,根据你本人现有工资,今后随便加几元。”这“随便加几元” 就成了臧丽华在今后工资普调中的“既定方针”1985年,国家为解决老3届知青的工资问题,作出了一些规定,未达到4级半的老3届知青可以升到4级半,别的知青都拿到了4级半工资,臧丽华符合老3届条件却没有升到4级半,而是给“随便”地加上15元了事。1991年,同事普遍都加了30元,而她只加20元;1993年工资普调,她又只加10元。16年来,为了工资级别的事,她在残疾人丈夫的搀扶下奔走申诉,一次又一次地上访,结果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1985年,她做出了一件非常冲动的事:一天,她让10岁的儿子带着她来到南京市政府门前,准备拦下市长的车子,后被有关人员打电话,让单位里的领导给领了回去。为此,她痛苦、迷惘。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扬,她,一个残疾人的家庭,仅靠夫妻俩那一点点的工资,要养活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是多么地艰难啊。16年来,她家几乎每天只吃1顿菜,经常去农贸市场拾菜帮回来下面吃;家里好一些的衣裤,大都是亲戚给的;1991年,她儿子考上常州医学中专,每月只寄去50元生活费;600元学费还是她侄子赞助的。到去年底,她的工资单上全部工资只有150元,爱人是310元;尽管全家的工资收入要比前几年有所好转,但这并不能动摇她要讨回公道的决心。
柳暗花明又一村1994年4月5日上午,臧丽华在丈夫的陪同下,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走进了白下区总工会。接待她们的是女工委员会主任郭振芝,当郭主任听了臧丽华声泪俱下的申诉后,对她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随即向工会主席曹维忠作了汇报。白下区总工会对此事非常重视,责令女工委员会负责调査、呼吁,切实维护女职工、残疾人的合法权利。
第二天,郭主任便走访了白下区信访局、劳动局和民政局。向他们反映有关臧丽华的情况。区劳动局副局长高国红为搞清1975年臧丽华2级工消失的原因,特地去区原劳动局老局长何娴如家请教,了解当时随意给臧丽华加几元钱的一些情况。何局长因时间太久,已记不清了,不过,她知道有这么回事,按无级别随意加几元工资的不只是臧丽华1个人,还有该厂的其他人。为慎重起见,高国红又去残疾人协会和市劳动局劳资处,询问有关残疾人调资的情况,得到的回答均是残疾人的工资都是跟级别走的,要调资大家一起调。为此,高国红又向其他区的劳动部门请教当时有否类似处理臧丽华似的做法,回答也是没有。
然而,在臧丽华个人档案里却清楚地记载着她1975年为2级工,但没了她响应号召下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那段记载;难怪有次她去街道办反映情况,有关领导对她说,你的档案里根本没有老3届的记载。为此,她来到母校22中,向她的老师和校领导讲述了她的遭遇,学校对她深表同情,随即出具证明:臧丽华同志系我校66届初中毕业,1968年8月在学校第一个报名上山下乡,后到其老家北京通县插队。
臧丽华同志志我校是团支部书记,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学习努力,表现很好,得到全校师生得一致好评。
南京第22中学1994年4月21日9月8日,南京全市开展宣传《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两周年”咨询日之际,臧和丈夫来到咨询现场,向市劳动局倪副局长反映她的不幸,倪副局长当即指出,臧的问题应该解决,并答应她咨询结束后,便打电话给区劳动局,让他们尽快解决。10月9日,臧丽华又给南京市委书记顾浩写信,顾书记对此十分重视, 并亲自作了批示。
12月底,区劳动局汇同淮海路街道办有关领导一同讨论臧丽华的问题,一致认为应该恢复臧丽华的工资级别,但不补发工资,最后作出决定,按同年同档同级别发给臧丽华工资9级291元,以前工资不补发;对此,臧丽华没有异议。
1995年2月,当臧丽华在银行里取得新级别新工资时,她终于开心地笑了。
16年悬而未决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臧丽华用16年的时间讨回了公道。邹凌毛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