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淮阴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00920020210004616 |
颗粒名称: | 刘某贪污公款被判5年徒刑 |
分类号: | D924.392 |
摘要: | 最近,盱眙县移店乡纪委查处了刘从法贪污一案。今年春节过后,肝胎县穆店乡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原任穆店乡信用社七星信用站信贷员、36岁的刘从法,在经济上有问题.接报后,该乡纪委立即深入群众,进行调查、了解、取证。他们通过深入细致地工作,查出刘从法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信贷不入帐和冒名贷款等手段,挪用公款15030元,已构成贪污罪,为党纪国法所不容.穆店乡纪委在全部追回刘从法贪污款的同时,报请盱眙县委批准,于3月3日开除刘从法党籍,并将此案移关政法机关。 |
关键词: | 刑法分则 贪污贿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