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连一级公路京杭运河大桥施工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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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4594
颗粒名称: 关于宁连一级公路京杭运河大桥施工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
分类号: U448.4
摘要: 宁连一级公路淮阴段二期工程京杭运河大桥已进入主桥箱梁悬浇施工阶段,为确保大桥施工和船舶航行安全,决定对大桥施工区域实施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管制范围:宁连一级公路京杭运河大桥上下游各1000米(淮安板闸夹河村附近)。二、管制时间:1995年3月30日至1995年9月30日。三、有关管制原则:1、船舶(队)驶近交通管制区时,必须提前与管制点联系,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船舶进入管制区不得追越、齐头并进。
关键词: 桥涵工程 交通管制

内容

宁连一级公路淮阴段二期工程京杭运河大桥已进入主桥箱梁悬浇施工阶段,为确保大桥施工和船舶航行安全,决定对大桥施工区域实施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管制范围:宁连一级公路京杭运河大桥上下游各1000米(淮安板闸夹河村附近)。
  二、管制时间:1995年3月30日至1995年9月30日。
  三、有关管制原则:1、船舶(队)驶近交通管制区时,必须提前与管制点联系,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船舶进入管制区不得追越、齐头并进.2、大桥卜设有下艘600吨级驳船,驳船以外16.5米水域为大型顶推船队通航水域。大型顶推船队通过时,应紧靠,驳船一侧航行,不得越出上述允许通航水域。
  3、大型顶推船队通过上款明确的通航水域时,其它船舶禁止使用该水域,并应主动避让顶推船队.4、航道通航水位在10.80米及以上时,禁止大型顶推船队通过桥区。四、交通管制规定由淮阴市港航监督处依据本通告颁布、实施。 江苏省港航监督局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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