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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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4396
颗粒名称: 确保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其他题名: 纪念《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五周年
分类号: D904
摘要: 今天是我国城市建设领域的第一部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日。五年来,我市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走上了现代化的轨道,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首先,城市规划的重要意义逐步被人们所认识。全市广大干群的规划意识普遍增强。我市是一个面积大、人口多、底子薄的农业大市,城市化水平很低,尤其要加快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增强综合服务功能,以提高城市的辅射力、凝聚力和带动作用。
关键词: 法律理论 法律法规

内容

今天是我国城市建设领域的第一部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日。五年来,我市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走上了现代化的轨道,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首先,城市规划的重要意义逐步被人们所认识。全市广大干群的规划意识普遍增强。我市是一个面积大、人口多、底子薄的农业大市,城市化水平很低,尤其要加快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增强综合服务功能,以提高城市的辅射力、凝聚力和带动作用。城市建设和发展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关系各行各业,影响千家万户,涉及经济、社会的广泛领域,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其次,城市规划的“龙头” 作用得到发挥,保证了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过去五年中,我市各县(市)根据《城市规划法》 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对八十年代初期编制的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且大部分已批准实施。市区在原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了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开发区规划及一系列专业规划,为城市建设从宏观控制到微观实施,起到了综合指导作用。
  第三,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树立了规划的权威性。在《城市规划法》的指导下,1991年市政府颁发了《淮阴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细则》,在此基础上,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行政规定,使我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目前,全市除个别县外,都设置了城市规划管理办公室,配备了相应的规划管理人员。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在各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已经执行。
  五年来,我市《城市规划法》执行情况总的来说是好的,但对照《城市规划法》的要求全面衡量,整个规划工作发展还不平衡,管理水平还不高。城市规划管理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发展,规划滞后于建设的现象普遍存在;忽视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协调统一,影响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县城执法力度不够。
  在新形势下,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 《城市规划法》,走依法行政、依法治城,健康有序地建设城市的道路。为此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继续强化《城市规划法》的宣传、贯彻,做到经常化、持久化。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既宣传城市规划成果,让市民献计献策直接参与规划,又宣传《城市规划法》,使大家懂得城市规划一经审议批准,即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二、各级政府应继续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支持城市规划部门依法行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熟悉城市规划,增强规划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干扰规划部门工作,用模范执行规划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群众,以形成全社会共同执行城市规划的良好气氛。
  三、更新观念,切实搞好规划,用以指导城市建设。编制城市规划要从计划经济的模式中解放出来,更新观念,采用新的方法和手段。克服过去那种封闭式、小而全、大而全的传统方式,用社会化、大生产、大流通的方式来指导城市建设。各县 (市)的城市总体规划也要根据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四、要重视规划队伍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市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规划工作的指导。要加强规划人员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规划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要加强行业职业道徳教育,进一步提高规划人员的自身素质。要充实规划监察力量,严肃査处各类违法案件,坚决遏制“两违”项目上升的势头。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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