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闹事酿成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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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4208
颗粒名称: 酒后闹事酿成血案
分类号: D631.2
摘要: 3月12日晚,淮阴县王营镇越河村治安主任干国禹向淮阴县公安局西坝派出所电话紧急报案:在越河村7组宋长林家门前的菜地边,该村6组19岁的胡中强被打倒在地,生命垂危。西坝派出所当晚值班的指导员丁维中接完电话。后,一看时间,已是十一时二十分。他当即驾车与联防队员刘其标一起,火速前往出事现场。在现场经过检查发现,胡中强被人用木棍击破头颅,瞳孔放大,奄奄一息。
关键词: 公安工作 犯罪侦察

内容

3月12日晚,淮阴县王营镇越河村治安主任干国禹向淮阴县公安局西坝派出所电话紧急报案:在越河村7组宋长林家门前的菜地边,该村6组19岁的胡中强被打倒在地,生命垂危。
  西坝派出所当晚值班的指导员丁维中接完电话。后,一看时间,已是十一时二十分。他当即驾车与联防队员刘其标一起,火速前往出事现场。
  在现场经过检查发现,胡中强被人用木棍击破头颅,瞳孔放大,奄奄一息。丁维中一边找车派人将胡中强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一边就地展开勘查。当天夜里,胡中强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第二天一早,西坝派出所朱权录所长召开全所人员会议,通报分析案情,同时向县公安局报告案情。县公安局派出刑警队副指导员贺凯等干警,与西坝派出所组成侦破小组共同侦查此案。
  由于出事这天是星期天,而越河村与华能淮阴电厂相邻,又地处交通要道,当晚人流量很大,给侦查工作增加了困难。公安人员分组在越河村展开全面调查,先后调查了解了近百人,到次日中午,案情逐步明了。
  据死者家属反映,死者事发当晚去向不明。有人反映发现一个名叫葛宏喜的青年曾与死者在12日傍晚有过接触。
  公安人员迅速寻找葛宏喜,了解到了当晚死者与葛宏喜等四人在葛的舅舅家一起喝酒的情况。酒后,五人一起出走,葛的舅舅因担心酒后出事,派13岁的聂圆圆在后悄悄尾随。据聂圆圆反映,死者等在华能电厂门前曾与三个提着方便袋(内装衣服)的人发生过磨擦,其中一人穿黄绿色制服。
  侦查组经过分析,认为凶手可能与华能淮阴电厂消防人员有关。经深入调查走访得知,当晚,华能电厂消防队的聘用消防队员在厂门口饭店聚集喝酒。
  酒后,管卫亮等三人回厂洗澡,途中与胡中强等人发生纠纷。管卫亮等回厂找来谢庆兵、王乃余等沿电厂门前大路,借月色寻找胡中强等人报复。
  就这样,胡中强被管卫亮等人围追堵截,走投无路,木棍之下把命丧。
  经过西坝派出所和淮阴县公安局刑警队联手奋战,得力于地方治保组织和广大群众密切配合,看似扑朔迷离的案件在15个小时之内得以真相大白。法律将对管卫亮等五人作出严惩。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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