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阳县水利局广泛深入宣传《水法》坚决依法行使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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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3969
颗粒名称: 沐阳县水利局广泛深入宣传《水法》坚决依法行使水政
分类号: D922.66
摘要: 深入持久地开展水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水法律意识和水法制观念,是克服执法难,依法行使水政的前提。198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后,沭阳县水利局,在每年的7月1日至7日“水法宣传周”的宣传教育中(注:从1994年“世界水日”开始,改为每年的3月22日至28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墙字标语、路标、印发传单、宣传画、放录像、录音、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以提高全民水法意识。
关键词: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水法

内容

深入持久地开展水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水法律意识和水法制观念,是克服执法难,依法行使水政的前提。
  198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后,沭阳县水利局,在每年的7月1日至7日“水法宣传周”的宣传教育中(注:从1994年“世界水日”开始,改为每年的3月22日至28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墙字标语、路标、印发传单、宣传画、放录像、录音、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以提高全民水法意识。他们从三方面加强对水法的宣传:是向各级领导各部门宣传,争取他们对水行政执法的理解和支持,克服“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二是向社会上的死角和偏僻地区进行宣传,使这部分公众知水法、懂水法、执行水法;三是向水利系统内部职工宣传,克服自身“灯下黑”,增强本行业人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避免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促进全县人民群众依法履行义务,自觉遵守水法,逐步树立起保护水利工程、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风尚。他们认为水法宣传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一定要抓好,抓出成效。
  沭阳县水利局,把宣传水法当作手段,通过水法宣传教育,达到依法行政,依法管好水资源和水工程的目的。对破坏水工程的违法分子,他们是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决不手软。1994年他们依照水法查处各种水事案件和水事纠纷56起。局水政股和水利派出所密切配合,在检察,公安部门的协助下逮捕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10人,行政拘留14人,挽回经济损失10多万 。
  1994年初新沂河沿线的悦来、耿圩、颜集等乡少数砂农,在金钱的诱惑下,见利忘义,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致行洪河道安全于不顾,肆意在新沂河禁采区内狂采滥吸黄砂,造成新沂河的许口、程圩大塘、沙湾的分水鱼嘴,部分河滩严重坍塌,有的块石护滩工程遭破坏。为确保新沂河河道堤防行洪安全,沭阳县人民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依法对新沂河沿线的非法违章采砂活动,多次组织水利、公安等有关单位进行严厉打击。
  东小店乡建新村村民张新民和其子张加强在该乡友谊渠上取土垫宅基,并在渠上建房经商。乡政府和乡水利站领导多次登门做工作,劝张氏父子停止取土,拆除违章建房,恢复渠堤,张新民父子置若罔闻,非但不听,还辱骂和企图殴打前往禁止的乡领导和工作人员。
  乡派出所多次传其谈话,他们都不予理睬。水利局听到汇报后,立即组织水政股和水利派出所前往查处,找张新民父子谈话,对其进行水法教育,指出他们的违法行为,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此时,张氏父子确实感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并找关系,托人说情,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根据张新民父子经教育后的认错态度,令其拆除违章建房,恢复渠堤,赔礼道歉,罚款150元。
  西圩乡前车村党支部书记李丙法,私自将该村三支渠土卖给他人烧窑,获款1000元。继之,该村七组组长李明桂,以村书记为“榜样”,亦把该渠土卖给本村周立亚烧窑,毁坏渠堤38米长,得款1200元。二人毁渠卖土,引起村民强烈不满,告到乡政府,乡政府组织有关几个部门进行查处,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结果。水利局闻讯后,立即派水政执法人员和水利派出所去查处。经过查证,追回二人卖土非法所得2200元,并责令限期恢复渠堤。
  吨,在该河的迎水面上私建临时码头一座,作为自己运输黄砂使用。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事情发生后,县水利局水政股和水利派出所经过调查核实,找徐敏兵等人谈话,运用水法和有关法规对其进行宣传教育。此时,徐敏兵等人才认识到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坦白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一再表示听从一切处理。
  基于他们的认错态度,水政执法人员和水利派出所经过研究决定责令徐敏兵等人在15天内全部拆除非法违章所建的临时码头;把所挪用的防汛块石全部运回原处砌好;处以罚款500元。
  水行政执法是适应“以法治国”的新形势而出现的新生事物。任何新生事物的发生、发展都要经过一段曲折的道路,水行政执法也不例外。水行政执法部门要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树立正气,秉公执法,敢于碰硬,顶住行政干预和说情风。通过深化改革,加大宣传水法的力度,强化水行政执法一定会变得不难。沭阳县水利局姜仲超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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