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淮阴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00920020210003824 |
颗粒名称: | 甘当消费者“保护神” |
分类号: | D922.294 |
摘要: | 泗阳县消费者协会认真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市场监督检査,积极处理各种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1994年到现在,共受理消费投诉案件220多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受到了消费者的称赞。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泗阳县消协除了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有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外,还经常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是泗阳县消协的工作宗旨。投诉后,县消协立即派人前往宿迁啤酒厂交涉处理,受害者终于得到780元的经济赔偿。 |
关键词: | 工商行政管理 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