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淮阴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00920020210003617 |
颗粒名称: | 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任重道远 |
分类号: | D912.294 |
摘要: | 1983年,总部设在荷兰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 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1984年12月16日2,中国消费者协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并于1987年9月成为国际消费者联盟的正式成员。199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近年来,本报陆续收到许多消费者的投诉信,反映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采取种种不法手段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严肃査处。 |
关键词: | 市场管理法 消费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