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长经理承担责任 经营不善按规处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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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3191
颗粒名称: 厂长经理承担责任 经营不善按规处罚
分类号: F123.7
摘要: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劳动部日前联合发布实施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试行办法确定,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国有资产保值,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国有资产增值。亏损企业暂用减亏额作为保值增值指标。试行办法提出,厂长、经理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承担经营责任,并与其个人收入挂钩。
关键词: 国民经济 国有资产

内容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劳动部日前联合发布实施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试行办法确定,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国有资产保值,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国有资产增值。亏损企业暂用减亏额作为保值增值指标。试行办法提出,厂长、经理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承担经营责任,并与其个人收入挂钩。对连续超额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值的厂长、经理,可适当增加其风险收入;对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未完成核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值的企业厂长、经理,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和决策失误或其他主观原因,使企业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依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有关规定对企业厂长、经理和责任人予以核减基本收入、免职,并追究其经济、行政直至法律责任。(张勇摘自《南阳晚报》)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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