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淮阴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00920020210003127 |
颗粒名称: | 市府要求推广使用商品砼 |
其他题名: | 市区主干道两侧30米内不准架设搅拌机 |
分类号: | TU528.2 |
摘要: | 为使我市建筑建材工业和城市管理工作登上新的台阶,经市府决定,由市建委具体监督实施,在市区推广使用商品砼(混凝土)。决定说,自今年3月1日起,市区潢海东、西、南、北路,北京南、北路,健康东、西路,解放东、西路,人民南、北路,和平路,大治路,工农路,引河路,化工路,新民路,东大街,西大街等二十条道路两侧30米内的所有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市区道路建设一次用砼量在5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新建住宅小区,经济开发区以及土建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市区新建工程,一律使用商品砼。 |
关键词: | 建筑材料 非金属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