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让桥名“命名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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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3083
颗粒名称: 关于转让桥名“命名权”的通告

内容

市区北京北路及废黄河和盐河两座桥梁工程,是市政府一九九五年要办的十八件实事之一,建成后可使我市实环城交通。
  为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进程,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拟在全市范围内对废黄河、盐河两座桥的桥名命名权实行有偿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转让范围:全市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戶均可购买桥名“命名权”。
  2、取得桥名“命名权”的单位和个人,享有的权利为:⑴桥梁命名权(可用单位和个人名称,名牌产品名称等)。⑵在桥梁上有8年的广告经营权。
  3、桥梁命名和广告经营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并不违反地方各级有关规定。
  4、有偿转让金额,请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协商办理。
  5、凡有诚意的单位和个人请见通告后2个月内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联系办理有关事宜。
  联系电话:344798332686特此通告淮阴市建设委员会一九九五年二月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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