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直属分局查补其税款18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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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3001
颗粒名称: 市地税直属分局查补其税款182万余元
分类号: F812.42
摘要: 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继去年11月份组织的专项检査,査补税款78万元之后,又在今年2月21日至3月2日组织骨干力量,分成10个小组,对外地来我市市区建筑施工队伍进行全面检査。这次共查补税款182.7万元,目前已入库111万元。从平时调查和这次检査情况来看,对外地来淮施工企业税收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关键词: 税收政策 财政收入

内容

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继去年11月份组织的专项检査,査补税款78万元之后,又在今年2月21日至3月2日组织骨干力量,分成10个小组,对外地来我市市区建筑施工队伍进行全面检査。这次共查补税款182.7万元,目前已入库111万元。
  从平时调查和这次检査情况来看,对外地来淮施工企业税收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少数单位未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大部分单位均不同程度不按月申报纳税,尤其是对预收工程款未及时纳税。这次专项检查与上一次专项检查间隔仅3个多月时间,有的工程处(队)就有10多万元税款不及时解缴;部分施工企业预收工程款时,开收款收据,有意拖欠国家税款;建设单位(含党政机关、社会团体、部分企事业单位等)预收工程款时,有的用收款收据入帐,还有个别单位用外地发票入帐。
  该分局强调:以后任何单位在建工程均应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办事,对收款收据(白条子)预付工程款的,一经查实,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处理;各建筑施工队伍如不按期申报纳税,一律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不准施工企业再在预收工程款时用收款收据代替正式发票;对不办理注册登记的,一律按规定就地按临时经营或坐商附征所得税。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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