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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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2693
颗粒名称: 淮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其他题名: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七日在淮阴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分类号: D926.2
摘要: 一、加大查处经济大要案力度,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199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去年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基础上,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部署,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把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不断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年共受理经济案件线索573件,立案侦查343件,其中,贪污贿赂案200件,挪用公款案74件,偷税抗税案42件,假冒商标案23件;批捕经济案犯221人,起诉25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55万多元。
关键词: 司法制度 工作报告

内容

一、加大查处经济大要案力度,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199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去年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基础上,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部署,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把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不断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年共受理经济案件线索573件,立案侦查343件,其中,贪污贿赂案200件,挪用公款案74件,偷税抗税案42件,假冒商标案23件;批捕经济案犯221人,起诉25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55万多元。
  1、强化“第一位”意识,切实把反贪污贿赂工作作为首要任务落到实处。
  2、集中精力,加强对重点部门,特别是大要案及有影响案件的查处。一是重点查处发生在“一机关三部门”的经济罪案,特别是其中的大要案。二是严肃查处法入犯罪案件。三是深入重点系统和企业挖“蛀虫”。四是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查办经济罪案。
  3、注重办案效果,提高办案质量。全市经济案件侦结率达91。.1%,审结率达92。.6%,分别比上年上升6.1%和11.4%,均居全省首位。免诉率比上年下降12.。6%。
  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1994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政委2号会议纪要和省、市政法会议精神,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犯3975人,其中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特大案犯114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免诉案件2499件4601人,审结2137件3661人,其中决定起诉2076件3544人,免诉61件116人。
  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中,全市检察机关始终贯彻稳、准、狠原则,坚持主罪主证复核、备案审查、案件复查、内部制约和请示报吿等各项行之有效的办案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办案责任制,做到准中求快。
  三、加强执法监督,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
  在侦查监督上,把解决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中,慎审细查,严格把关,既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又防止有罪的人逃避法律的应有制裁。全年共对公安机关提捕的 。420名不具备法定逮捕条件的人犯作出不批捕决定,纠正漏捕、漏诉近百人,退回补充侦查290件798人。在审判监督上,把纠正重罪轻判,特别是随意降格判处免刑、缓刑作为监督重点,对法院量刑畸轻的案件提出抗诉13件。
  在法纪检察工作中,注重从执法不严的现象中发现和查办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犯罪案件,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等“侵权”、渎职罪案的查处。
  监所检察工作,把查处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工作中的违法问题,监管改造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以及纠正违规留所、超期羁押作为工作重点。1994年,共向看守所和劳改机关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违法建议90件(次),已纠正63件;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超期羁押建议334件(次) 已纠正217件。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加强机构建设的同时,边宣传边办案,全年共受理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107件,其中立案审查33件,自行提出和提请省院抗诉5件。
  四、适应形势,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政法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市委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突出抓好查办贪污贿赂等大案要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加强执法监督三个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势,积极为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作出我们应尽的努力。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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