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出台七条规定、四条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2601
颗粒名称: 市委出台七条规定、四条制度
分类号: D630.9
摘要: 最近,淮阴市委制定了加强干部管理的七条规定和四条监督管理制度。七条管理规定是:一、坚持干部任免程序;三、实行干部近亲回避;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安排自己的亲属子女在同一单位工作。在亲属子女办理调配、晋升、奖惩、出国审批、项目承包、招工招干、职称评定等事项中要主动回避。三、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向党组织报告或申报;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在经济往来和其它公务活动中接受对方单位及个人贵重礼品的,个人售房或出租私房的,直系亲属户口农转非的,直系亲属在本人领导的单位或系统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需更换、添置轿车的,领导干部用公款为个人建、购、修房或参与分房以及个人在市、县城镇建私房等。
关键词: 国家行政管理 廉政建设

内容

最近,淮阴市委制定了加强干部管理的七条规定和四条监督管理制度。'七条管理规定是:一、坚持干部任免程序;三、实行干部近亲回避;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安排自己的亲属子女在同一单位工作。在亲属子女办理调配、晋升、奖惩、出国审批、项目承包、招工招干、职称评定等事项中要主动回避。三、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向党组织报告或申报;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在经济往来和其它公务活动中接受对方单位及个人贵重礼品的,个人售房或出租私房的,直系亲属户口农转非的,直系亲属在本人领导的单位或系统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需更换、添置轿车的,领导干部用公款为个人建、购、修房或参与分房以及个人在市、县城镇建私房等。四、领导干部购置重要通讯工具(如大哥大),所需资金一律不准到下属单位摊派,各企、事业单位也不得接受摊派;五、领导干部的子女用公款上学培训,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执行,事前必须向纪检监察机关申报,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自付;六、领导干部不得为亲朋好友联系、介绍、揽包基建工程;七、主要领导干部的奖金分配不得由个人或同级党组织决定,应按规定报上级批准。
  四条监督管理制度是:1、坚持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民主生活会情况汇报制度。2、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审计结果要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3、完善考核制度。4、坚持谈话制度。
  规定中指出:各级纪委、组织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的范围和职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层层把关,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规定的,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侍伟)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阅读

相关人物

侍伟
责任者

相关机构

淮阴市委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