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淮阴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00920020210002601 |
颗粒名称: | 市委出台七条规定、四条制度 |
分类号: | D630.9 |
摘要: | 最近,淮阴市委制定了加强干部管理的七条规定和四条监督管理制度。七条管理规定是:一、坚持干部任免程序;三、实行干部近亲回避;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安排自己的亲属子女在同一单位工作。在亲属子女办理调配、晋升、奖惩、出国审批、项目承包、招工招干、职称评定等事项中要主动回避。三、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向党组织报告或申报;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在经济往来和其它公务活动中接受对方单位及个人贵重礼品的,个人售房或出租私房的,直系亲属户口农转非的,直系亲属在本人领导的单位或系统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需更换、添置轿车的,领导干部用公款为个人建、购、修房或参与分房以及个人在市、县城镇建私房等。 |
关键词: | 国家行政管理 廉政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