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府出台《 关于鼓励发展棉花生产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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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2457
颗粒名称: 市委、市府出台《 关于鼓励发展棉花生产的若干规定》
分类号: F304
摘要: 市委、市政府日前已出台《关于鼓励发展棉花生产的若干规定》。这是记者从昨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棉花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全市棉花计划面积90万亩,总产4.9万吨,收购量89.5万担,其中省调16万担、市调17万担。而据农业部门调査,至目前为止,全市已落实的棉田只有55万亩。
关键词: 农业生产 纺织业

内容

市委、市政府日前已出台《关于鼓励发展棉花生产的若干规定》。这是记者从昨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棉花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全市棉花计划面积90万亩,总产4.9万吨,收购量89.5万担,其中省调16万担、市调17万担。而据农业部门调査,至目前为止,全市已落实的棉田只有55万亩,缺口35万亩。会议要求各地近期对棉花面积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査,做到缺一亩补一亩,计划面积一点不能少。要挤春茬、增油茬、扩麦茬,特别要把油后棉茬口紧紧抓起来。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发展棉花生产的若干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棉花生产、收购、调拨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制。二、实行粮、棉定购挂钩。自今年起,各地要以乡(镇)为单位与农户签订棉花产、销合同。凡完成合同售棉量的,兑现各项奖励和扶持规定;未完成合同定购量的,每少交售1公斤皮棉补售8公斤定购粮或交8公斤定购粮的平议差价款;凡超额完成棉花定购任务的,每多售1公斤皮棉可少售8公斤定购粮或奖励8公斤定购粮的差价款。三、实行棉籽溢价款与皮棉收购、加工升溢款返农。对在收购和轧花中皮棉数量、质量的升溢超过千分之三的部分和棉籽购销溢价部分的50%,退还给售棉农户。对直接退给农户在操作上有困难的,可返还给乡(镇)政府,用于扶持棉花生产的服务性项目。四、设立科技兴棉发展基金。五、继续开展“包点增棉”和高产竞赛活动。对达标的包点单位分别给予奖励。要继续组织棉花高产竞赛和创建“双百”田(百亩连片、皮棉单产超百公斤)和双千元棉田活动,对前三名优胜者由市给予奖励。会上,市委副书记赵学凤与金湖等9个植棉县(市)的县(市)委书记或县(市)长签订了1995年度棉花生产责任状。(陈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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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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