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路边优势不是占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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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1895
颗粒名称: 发挥路边优势不是占路
分类号: U418.2
摘要: 「要想富先修路」。这是在实践中人们形成的共同认识。然而这种认识不知什么时候却悄悄地被一些人扭曲了。他们不是修路而是上路、占路。君不见,有些人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于不顾,硬是紧贴公路两侧建房屋、办商场、开饭店,有些地方甚至把农村集市贸易摆在公路上,给来往车辆造成长时间堵塞。
关键词: 路政管理 道路工程

内容

「要想富先修路」。这是在实践中人们形成的共同认识。然而这种认识不知什么时候却悄悄地被一些人扭曲了。他们不是修路而是上路、占路。君不见,有些人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于不顾,硬是紧贴公路两侧建房屋、办商场、开饭店,有些地方甚至把农村集市贸易摆在公路上,给来往车辆造成长时间堵塞。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公路经过的农村小街两边楼房林立,家家垫高屋基,久而久之势必使公路变成一条「小河」'导致雨后积水而影响来往车辆和行人。
  这样,带来的弊端有三:其一,不利于公路畅通;其二,不利于交通安全;其三,不刑于路政管理。
  利用路边优势发展集市贸易,招商引资这些做法是好的。但是,这并不是说可以违反公路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中明确现定:「公路控制建设建筑红线为:国道公路边坡底脚线向外二十来以远,省道公路边坡底脚线向外十五米以远,县道十米以远,乡道五米以远。」就是说在这个范围内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得搞任何建筑物,否则,就是违反《条例》。笔者建议公路沿线的乡镇要认真学习、对照、执行《条例》,做到依法利用路边优势。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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