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破坏电力设备的罪犯被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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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1289
颗粒名称: 严重破坏电力设备的罪犯被枪决
分类号: DF612
摘要: 元月20日,淮安市车桥镇农民夏宝桂因破坏电力设备造成巨额损失、盗窃财物,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罪犯夏宝桂伙同贺徳忠等人从1992年11月到1993年5月间,破坏电力设备5起、破坏变压器4台、电力补偿器1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万元。夏宝桂又勾结并伙同他人,合伙盗窃作案7起,窃得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8万元。
关键词: 刑法总则 刑罚种类

内容

元月20日,淮安市车桥镇农民夏宝桂因破坏电力设备造成巨额损失、盗窃财物,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罪犯夏宝桂伙同贺徳忠等人从1992年11月到1993年5月间,破坏电力设备5起、破坏变压器4台、电力补偿器1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万元。夏宝桂又勾结并伙同他人,合伙盗窃作案7起,窃得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8万元。
  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夏宝桂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宣布后.夏宝桂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省高院二审和死刑复核程序.认为原审法院对该案的定罪量刑均是正确无误的,遂下达了对夏宝桂执行死刑的命令。
  (董万宝)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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