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购房后享有什么权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1273
颗粒名称: 职工购房后享有什么权利?
分类号: F293.31
摘要: 目前,不少职工以优惠价格买到了所在单位的公有住房。买到房子后职工拥有什么权利呢?据了解,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后,依法拥有占有权、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等四种权利。占有权。又称所有权,占有人本身有支配房屋的权利,包括卖、租、抵押、继承等。使用权。是指使用人享有的按产权人的意图进行使用的权利。居住是使用的一种形式,租赁是使用权转移的一种形式。
关键词: 房地产经济 住房制度

内容

目前,不少职工以优惠价格买到了所在单位的公有住房。买到房子后职工拥有什么权利呢?据了解,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后,依法拥有占有权、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等四种权利。
  占有权。又称所有权,占有人本身有支配房屋的权利,包括卖、租、抵押、继承等。
  使用权。是指使用人享有的按产权人的意图进行使用的权利。居住是使用的一种形式,租赁是使用权转移的一种形式。房屋只有使用权而无占有权的,不征求产权人同意房屋则不可以转移、转借、转让或私自交换,更不得出售。
  有限处分权。职工购实公房,产权也归个人所有,在自住自用或继承时受法律保护。唯有投放市场时,与私房略有区别,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限制。一是必须使用5年后方能依法进入市场出售;二是不能擅自作主出租或出售,必须征得产权共有人(房屋产权单位)的同意;三是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权或租用权, 原售房单位已撤消的,当地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权或租用权;四是售价须经房产交易部门评估作价,如果有第三方(包括本单位职工、外单位职工、社会居民)私下愿以高于房产交易部门评估的价格购买或租用的,擅自出售或出租也被视为非法。
  有限收益权。按规定,部分产权住房使用5年后可以出售。但售价只能依据当时的标准价 (或优惠价)确定,不能自定售价。其次,售房收入按规定要扣除有关的税费(包括契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交易手续费、评估费、工本费等);售房后的收益不全归己所有,必须按照部分产权占完全产权的比例进行分配。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