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贵州省政协常委闫健宏被处死刑原贵州省公安厅厅长郭政民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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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0911
颗粒名称: 原贵州省政协常委闫健宏被处死刑原贵州省公安厅厅长郭政民被判死缓
分类号: D035.4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16日通报了对贵州省两起重大贪污、受贿案的审理结果:原贵州省政协常委、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闫健宏因犯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投机倒把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6日上午在贵阳被执行枪决;原贵州省公安厅厅长郭政民因犯有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关键词: 反腐倡廉 贪污罪

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16日通报了对贵州省两起重大贪污、受贿案的审理结果:原贵州省政协常委、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闫健宏因犯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投机倒把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6日上午在贵阳被执行枪决;原贵州省公安厅厅长郭政民因犯有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自1992年12月到1993年7月,61岁的闫健宏先后5次非法侵吞本单位应得的收益款和帐外现金,共计人民币65万元、美元1.43万元。她还伙同他人采取隐瞒公司收入的方法,共同侵吞公款人民币150万元。
  1992年9月21日和1993年7月5日,闫健宏两次将本单位公款人民币200.64万元和美元5万元分别挪给他人作私人使用.1992年7月,闫健宏与陈某某共谋倒卖香烟,她为陈提供购烟批件,从中获利人民币40万元。此外,闫健宏在1992年11月到1993年2月为外商金某提供贷款期间,收受港币1万元和影碟机、皮猎装、羊皮大衣等价值1.7万余元的物品。
  现年52岁的郭政民于1992年9月应金某的请求,在贵州为金某之妻及其生意合伙人异地办理了两份《前往港澳通行证》。郭政民收受了金某送的人民币3万元。此后,郭政民应金某的要求,继续为其谋取非法利益,并两次收受金某行贿款计人民币14万元。(未署名稿均据新华社消息)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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