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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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0575
颗粒名称: “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启事
分类号: D624
摘要: 一、评选目的为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鼓励更多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的涌现,表彰为此作出辛勤劳动、有突出贡献的人大工作宣传者,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1995年起,每年开展一次"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的评选活动。二、参评作品要求1.参评作品必须是上年11月1日到当年10月31日期间发表的。
关键词: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代表

内容

一、评选目的为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鼓励更多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的涌现,表彰为此作出辛勤劳动、有突出贡献的人大工作宣传者,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1995年起,每年开展一次"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的评选活动。
  二、参评作品要求1.参评作品必须是上年11月1日到当年10月31日期间发表的。
  2.作品必须是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和电台、电视台发表的消息、通讯、言论、新闻图片、广播新闻、电视新闻等。
  3.内容必须与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符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对教育人民认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增强民主与法制意识,具有启迪与鼓舞作用,社会效果好。
  4.内容真实生动,主题鲜明,题材新颖,文字简练,写作技法好。
  三、推荐办法1.属县、市、区的单位或个人参评的作品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初评后向评选委员会推荐,推荐的作品不超过5篇(件)。
  2.推荐作品应填写推荐意见表,并附发表作品的复印件一式20份(新闻图片附原件一份),广播电视作品,录音带为普通收录机录音带一套,录像带为大1/2带一套,并附文字稿20份。
  四、评选办法1.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的作品为初评作品(市直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负责初评)。
  2.复评由复评委员会进行。复评委员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牵头,委员由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员组成。
  3.终评由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委员会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牵头,委员将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等组成。
  五、奖励办法1.“好新闻”作品将评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若干篇。
  2.获奖者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给奖金和证书。
  3.获奖作品名单将在《淮阴人大》杂志、《淮阴日报》等报刊公布。
  4.每年将获奖作品汇编成册(音像制品复制存档)。
  六、其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电话:341183、343440—5903。
  “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委员会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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