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淮阴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00920020210000222 |
颗粒名称: | 邓大姐的第二遗嘱 |
分类号: | D630.3 |
摘要: | 邓大姐除了给党中央写信留下遗言外(即遗嘱),另外还写了一份给杨德中等6位同志的委托书,处理她的遗物。这份遗言,人们称它为邓大姐的第二医嘱,全文是这样写的: 委托下列同志办的几项事: 由杨德中、李琦、赵炜、张佐良、高振普、周秉德组成小组,请杨德中同志主持,赵炜同志协助。一、在我患病无救时,万勿采取抢救,免延长病患的痛苦,以及有关党组织医疗人员和有关同志的负担;二、未用完的工资全部交党费;三、我和周恩来同志共住的房子,原由公家分配,应仍交公处理。 |
关键词: | 人力资源管理 离退休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