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被判六年徒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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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淮阴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00920020210000106
颗粒名称: 贾某被判六年徒刑
分类号: DF623
摘要: 盱眙县建设银行职工贾绪仁于1993年8月初,经人介绍与胡一龙相识,双方商谈做阿根廷比索生意,胡借10万元人民币给贾购买阿根廷比索,好处分成。胡一龙自筹7.5万元人民币交给被告人贾绪仁,贾绪仁提出比索生意下次再做,他给胡一张面额100万美元的工艺票冒充美元叫胡去无锡找外商兑换,胡一龙通过X光验钞机检验后有暗记、隐形字母等即信以为真,准备返回无锡找人兑换。
关键词: 伪造货币 诈骗

内容

盱眙县建设银行职工贾绪仁于1993年8月初,经人介绍与胡一龙相识,双方商谈做阿根廷比索生意,胡借10万元人民币给贾购买阿根廷比索,好处分成。
  胡一龙自筹7.5万元人民币交给被告人贾绪仁,贾绪仁提出比索生意下次再做,他给胡一张面额100万美元的工艺票冒充美元叫胡去无锡找外商兑换,胡一龙通过X光验钞机检验后有暗记、隐形字母等即信以为真,准备返回无锡找人兑换。后通过他人鉴别不是真美元,不能兑换。胡发现上当受骗后,先后多次到盱眙向贾绪仁索要人民币而未果,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盱眙县法院于1994年10月28日以诈骗罪判处贾绪仁有期徒刑6年。贾绪仁以其拿出的百万美元是真的为由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贾绪仁明知美元是假的而骗取他人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原审法院对其定罪量刑是正确的,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知识出处

淮阴日报

《淮阴日报》

出版者:淮安日报社

出版地:淮安市

1941年11月7日《人民报》改名为《淮海报》,成为中共淮海区委机关报。建国后,<<淮海报>>历经变迁。1983年5月12日,《淮海报》复刊,成为淮阴市委机关报。1987年元旦,《淮海报》更名为《淮阴日报》,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对淮阴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同年2月10日,《淮阴日报》改名为《淮安日报》。作为中共淮安市委机关报,《淮安日报》承担着向市内外传播与介绍中共淮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相关方针、政策,和宣传淮安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夺取两个文明建设辉煌成就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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