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村碑

知识类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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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物志》
唯一号: 070135020220000785
作品名称: 杏花村碑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5/001
起始页: 0179.pdf
分类: 建筑
分类号: K877.4
主题词: 石刻-考古-中国

作品简介

杏花村碑始立于城西2.5公里杏花村的西岗之北,1935年后,兴建新的伪皇宫,石碑所在位置正在宫内府建筑用地附近,遂被移置白山公园(今斯大林大街东侧锦水路至百草路之间地段)内人造小山旁边。1984年前,碑身一直放在建政路4号长春市体育训练班院内,后随体训班迁至南岭大街5—10号市体育工作队院内。碑刻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由长春府幕淅江人秋元朗撰文,直隶人史仙舫所书。 据记载,该碑碑座长0.85米,表面刻有浮雕花纹,现已遗失,碑身目前尚保存完好,高1.76米,宽0.52米,厚0.18米,由青石雕刻而成。正面碑文楷书,共518字,字体遒劲挺拔,神韵飘逸,题名为“杏花村记”,落款“光绪二十九年岁次癸卯夏五月中浣浙江秋元朗定之撰”。其碑文多已模糊不清,现从《长春县志》中录之附后,石碑背面无字。 据史料记载,杏花村原为村民刘殿臣私产,其中遍植樱、杏、挑、李,而以杏为最多,故得名。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由于沙俄军队蹂躏,使花木摧折殆尽。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长春府太守王古愚到任后偶游此地,目其景状甚为可惜,将土地购归官有,并建瓦舍三间,名之曰“课农山庄”。村内重新修整,使景物恢复旧观。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物志

《长春市志 文物志》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文物志的情况。其中包括古代遗址、近、现代遗迹、重要文物、表、大事记、附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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