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彩礼》

知识类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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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唯一号: 070135020220000719
作品名称: 《要彩礼》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4/001
起始页: 0339.pdf
责任者: 张新民 改编
分类: 艺术
分类号: J64
主题词: 音乐作品-中国

作品简介

女声表演唱《要彩礼》,张新民据二人转《杨八姐游春》改词并编曲。1960年吉林省歌舞剧院先后以女声表演唱、女声独唱、男声独唱等形式演出200余场,受到省内外观众的欢迎。1980年4月参加全国部分省、市民族民间唱法独唱、二重唱会演,被评为优秀节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多次播放,由中央音乐学院收入《民歌教材》,并由崔嵚演唱录制了盒式磁带,行销全国。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出版者:长春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881至1988年,从机构、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群众文化等方面记述了长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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