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沼泽地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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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唯一号: 070134020220001131
专题名称: 长春市沼泽地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3/001
起始页: 0257.pdf
专题类型: 土地资源
分布: 长春市

专题描述

长春市沼泽地是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长春市有沼泽地4303.54公顷,占未利用土地5.1%,主要分布在榆树县、农安县和双阳县,共有4219.08公顷,占沼泽地面积98%。 长春市沼泽地主要分布河谷地带及湖泡、水库周围低洼湿地,地表经常有积水地带。土壤一般为沼泽土。长春市沼泽地有芦苇沼泽和苔草沼泽两种。芦苇沼泽主要分布在第二松花江沿岸和泡塘、水库附近。农安县沼泽面积1199.22公顷,为典型芦苇沼泽地,主要生长芦苇、伴生水葱、三棱草。湖泡水面上有浮水植物浮萍、水葫芦等。苔草沼泽主要分布在榆树县的城发、大岗、红星、大坡乡以及德惠县的第二松花江河漫滩等地。苔草沼泽俗称“塔头甸子”,塔头高20厘米左右,直径20~30厘米,塔头之间常有积水,伴生有中湿生和沼生植物蚊子草、小白花地榆、箭叶蓼、驴蹄草等。沼泽是开发水田的主要后备资源。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是1936-1990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史上第一部志书,为土地管理部门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本志书的出版,有利于提高全市土地管理干部的历史素养,丰富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土地管理的责任感,为搞好全市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它有益当代,惠及子孙,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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