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蒙古族婚嫁习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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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唯一号: 070134020220000887
专题名称: 长春市蒙古族婚嫁习俗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0/001
起始页: 0314.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婚嫁:解放前,蒙古族男女到十六、七岁便开始提婚,请一位媒人,穿梭双方,经女方同意后,男方带着礼物去女方家面试订婚,蒙古语称“哈达格”。之后,男方选择吉日,新郎赴女方家举行“善恩吐惠日莫”(意联婚),女方则出阁送亲。新娘到达后,男方家便开始“门堂祝福”、“祭拜火神”,妆饰新娘,结发拜天。待送亲者归回后,引新娘拜见翁姑与长辈。当晚由“包头娘”为新婚夫妇专做“长寿面”,至此,婚嫁一事方告结束。新中国成立以后,按婚姻法办事,,结婚仪式大体上与汉族相近。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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