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分水村丧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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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唯一号: 070134020220000412
专题名称: 长春市分水村丧俗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3/001
起始页: 0356.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丧俗旧社会,凡长辈亲人死亡,亲朋披麻戴孝,焚化纸箔,报送浆水,男扎“马”,女扎“牛”等各种“纸活”。装殓死者的棺木一般涂成紫檀色,棺头画上图案,俗称“花头棺材”,两侧二十四孝图。将死者装入棺内称“入殓”,入殓给死者“净面”、“开光”,孝子跟随主持者念叨“开眼光明亮亮,开鼻光闻香香,开耳光听八方,开嘴光吃八方,开心光亮堂堂,开手光抓钱粮,开脚光走四方”的“开光词”。棺木视家境而异,贫困者底、帮天(盖)厚1、2、3寸,中等家境2、4、6寸,富豪之家3、6、9寸,有杨、松、柏木之别。灵柩出殡后,死者的房子要由“阴阳先生”净宅,驱鬼镇邪,死者生前穿戴的衣服、被褥、枕头都要送到十字路口烧掉。 建国后,丧葬吊祭的习俗有所改变,封建迷信活动逐渐减少,特别是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殡葬改革,实行火化。遵照毛泽东主席“移风易俗,改造国家”的教导,198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批发民政部党组《关于共产党员应简办丧事、带头实行火葬的报告》,1985年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开展平坟活动,狠抓火化,1985~1996年火化率100%。但旧时丧葬礼仪仍用保留,尸体虽然火化,仍将骨灰装入棺内土葬。还增加“彩电”、“轿车”、“美元”的“纸活”,凭吊仪式“与时俱进”。 逝者弥留之际,即置于灵棚,忌讳死到炕上,咽气后,家人大恸举哀,哀毕,往返三次哭向土地庙,谓之报庙。今仍存此俗。与此同时,乡亲邻里闻讯而至,帮助搭设灵棚,悬挂纸骨突、报丧等。一日三遍庙,烧纸祭灵,棺前摆放供馔,长命灯,香炉碗。此后至出殡前一天午后四时许送盘缠,辞灵。逝者亲眷,同族近支晚辈跪伏灵前,烧香叩拜,近支分人换供品,迎候亲友乡里吊唁,谓之辞灵。入殓一般在当晚或亲眷到齐,瞻视遗容后方可扣棺。丧期有三天、五天之分。丧期亲眷全身缟素,今时兴佩带黑纱,以取代素服。出殡为丧葬之大仪,是日辰时鸣丧开吊,举哀,起柩承重孝子执幡,余皆跟随其后,至路旁跪伏,行三拜九叩礼,孝子破盘,引棺就道至茔地或火化后安葬。有七不出八不葬之俗,此风至今尚存。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本书共二十二章,分别记述了长春市分水村区划与建置、党政机构、农业、村办企事业单位及驻村单位、分水小学、前分水岭屯、腰分水岭屯、朝鲜族屯、人物、礼仪、习俗、谚语、歇后语、方言、民间传说、百岁寿星、长寿老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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