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郊区解放前后吸毒状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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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唯一号: 070134020220000183
专题名称: 长春市郊区解放前后吸毒状况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760.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吸毒清代以来,境内吸食毒品鸦片(通称抽大烟)、海洛因及注射吗啡者时有所见。吸食者以富户富绅、地痞流氓为多。宣统二年(1910年),清政府曾在长春设戒烟局,由于主持者就是吸烟者,且多贩运鸦片,致使“戒烟局”有名无实。东北沦陷时期,伪长春县公署曾召开清毒大会,宣讲禁毒之事,但吸烟者仍有增无减。伪政府又在长春设禁烟管理所,康生院,声称禁吸鸦片,对境内吸食鸦片者进行登记,并对瘾者发放“吸烟证”,到指定烟馆吸烟。由于鸦片官卖,吸食者越禁越多,不可遏止。 解放后,人民政府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振奋民族精神,严禁吸毒、注毒,严禁私种、私贩毒品。至此才根本杜绝吸毒陋习。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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