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郊区职工福利干部休假制度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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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唯一号: 070134020220000155
专题名称: 长春市郊区职工福利干部休假制度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652.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干部休假制度1987年,实行干部休假制度,凡工作满5年以上人员,按其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每年分别享受7天、15天、20天、25天、30天的休假待遇。但部门或单位由于工作繁忙,不能休假者,可按应休假天数每天发给工资4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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