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洲国首都警察厅旧址

知识类型: 地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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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物志》
地理名称: 伪满洲国首都警察厅旧址
唯一号: 070133020220001150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5/001
起始页: 0170.pdf
地名类型: 经济文化区
层级分类: 遗址
隶属: 长春市

介绍

伪满洲国成立以后,把长春定为“国都”,并改名为“新京特别市”。为了加紧对长春的控制,于1932年6月15日设置由民政部直属的“首都警察厅”。 伪首都警察厅原在长通路,1934年位于今人民广场西南面的新建筑落成,乃搬迁于此。新建筑为二层楼房,带有地下室,钢筋水泥结构。距该楼不远的东南面,筑有圆形椎顶、钢筋结构的“留置场”(即看守所),当时用以关押反满抗日的仁人志士。此外,在大楼的西部建有汽车库等附属建筑。大楼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 伪首都警察厅设九科下辖八个警察署,一个消防署和一个新京地方警察学校,另外还有一支200多人的警察队。如此庞大的警察队伍和警察机构,充分反映出日本帝国主义在伪满洲国实行的法西斯高压统治。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设有特高部门,专门进行文化统治、迫害抗日团体和爱国人士。该部门的人员都是日本名牌特务。后来成立的经济保安科,以法西斯手段强制推行掠夺东北经济的计划与政策。在伪满洲国统治的14年里,伪首都警察厅的警察和特务,可以借各种罪名,逮捕和拷打无辜人民。 1945年日本投降后,伪首都警察厅被国民党长春公安局占用。长春解放后,由长春市公安局使用至今。整个建筑基本保持原貌。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物志

《长春市志 文物志》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文物志的情况。其中包括古代遗址、近、现代遗迹、重要文物、表、大事记、附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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