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坨子遗址

知识类型: 地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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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物志》
地理名称: 田家坨子遗址
唯一号: 070133020220001059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5/001
起始页: 0063.pdf
地名类型: 经济文化区
层级分类: 遗址

参考方位

位于农安县小城子乡李林通村田家坨子屯西的坨子上。北距第二松花江3公里,东距流向松花江的季节河250米,南距五家户屯1公里,西距半拉坨子1.5公里。

介绍

田家坨子遗址属汉代遗址。位于农安县小城子乡李林通村田家坨子屯西的坨子上。北距第二松花江3公里,东距流向松花江的季节河250米,南距五家户屯1公里,西距半拉坨子1.5公里。遗址面积约10万平方米。 1958年吉林大学历史系部分师生到此调查,采集到各类手制陶器残片及石斧、石环、白石串珠、六棱青铜锥形器、铁斧刃部残片等共150余件。并发现许多鱼骨和小动物的骨骼。 1974年4月,吉林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师生在遗址西部发掘约50平方米,发现房屋遗址一处。在房屋中清理出陶瓮、陶鼎、陶壶、陶碗、罐形器、彩绘泥质陶罐以及鼎足、鬲足、豆座、陶片等文物。 房址为圆角长方形半地穴式结构。东西长6.1米,南北宽5.3米,面积为32.3平方米,居住面在生土层上,墙壁残高30~60厘米,西壁北端已遭破坏,墙壁及居住面均用泥土涂抹,并焙烤成红褐色。在居住面东部正中部分,有一略呈椭圆形灶坑,底为锅底形,灶附近存陶鼎、壶底和瓮各一件。房屋西南角置一研磨石,东南角有陶鼎,在北墙中部偏东处,有两条平行的长方形烧土块,西边的长50厘米,东边的长30厘米,宽均在20厘米左右,二者相距40厘米。南墙偏西的地方,也有一长方形烧土块。遗物有陶器、石器、铜器和铁器。 一、陶器,分夹砂红褐陶、泥质红褐陶和彩绘泥质红褐陶三种。泥质红褐陶最多,陶土均未经陶洗;夹砂红褐陶内含有较大的碎石颗粒。泥质红褐陶和彩绘泥质红褐陶质地相同,内含砂粒,陶质粗糙,陶色不纯。在一件器物上,各部分颜色不一,陶片内外的颜色也不相同,呈褐、黄、黑、灰、红等几种。陶器均为手制,采用泥条圈筑法,陶鼎是先制器身,再在底部掏三个洞,然后将实足插入洞内。陶器上的瘤状耳及桥状耳也采取安鼎足的方法。陶器以素面为多,少数刻有纹饰,有粗绳纹、线纹、指甲捺压纹、篦点纹和彩绘。指甲捺压纹多数见于罐和罐形器的口沿和底部四周,彩绘多见于碗、罐、壶、瓮,皆为红色。现将器物接陶质分述如下: 1.泥质红褐陶有碗、罐、罐形器、壶、瓮。 碗分三种类型:(1)方唇,斜直壁,平底,外壁凹凸不平,手捏痕迹明显,内壁刮磨平滑;(2)大口,圆角方唇,曲壁浅腹,小平底,外壁粗糙,修刮痕迹明显,内壁较平整;(3)方唇,深腹,胎壁较薄,器壁内外均经刮磨,表皮光亮,断口处有明显的泥条衔接痕迹。 罐形器分四种:(1)方唇、口微敛、深腹曲壁,唇部内外抹泥加厚,器物外壁经打磨光亮,内壁刮磨;(2)圆角方唇、直口,内外壁均经刮修,口沿下饰垂直线纹;(3)方唇、深腹、斜曲壁,唇下方饰指甲捺压纹;(4)敛口、方唇,唇下饰指甲捺压纹,腹部饰稀疏的线纹。 罐分两种:(1)口微敛,口沿下方有瘤状耳;(2)卷沿大口、曲壁,唇上饰篦齿纹,口唇下绳纹中间饰捺压纹。 壶:圆唇、直颈微曲、鼓腹,肩、腹间有横向桥状耳一对。 瓮分两种:(1)大口,鼓腹,小平底,口沿下方有瘤状耳一对;(2)圆唇、口微敛、腹曲鼓,外壁磨光,内壁较粗糙,见有刮修痕迹。 2.彩绘泥质红褐陶有碗、罐、壶、瓮。 碗:大口、方唇,深腹,斜曲壁,陶器成型后经刮磨,内外壁涂刷红彩,器壁较薄。 罐分三种:(1)圆唇、鼓腹,外壁及口沿内侧涂红彩;(2)敛口、卷沿、鼓腹,器物外壁及口沿内侧涂红彩;(3)圆唇、敞口、宽沿。 壶分三种:(1)方唇、高直颈、颈微曲,外壁和口沿内侧涂红彩;(2)侈唇敛口、颈微曲,外壁和口沿内壁涂红彩;(3)圆唇外卷、曲颈,仅外壁涂红彩。 瓮:敛口圆唇、鼓腹、小平底,外壁及口沿内侧涂红彩。 3.夹砂红褐陶有钵、罐形器、罐、鼎、豆。 钵:椭圆形敞口,圆角方唇、斜壁、平底,器口被烧变形。 罐形器分三种:(1)敛口、直壁,饰稀疏线纹或绳纹;(2)方唇、直壁,饰粗绳纹或密集线纹;(3)大口、圆角方唇、壁微斜,口沿下饰绳纹。 罐:敛口、方唇、鼓腹、平底,唇部打磨光亮,其下有瘤状耳一对,通身饰圆点锥刺纹。 鼎分两钟:(1)方唇、口微敛、深腹、圆底,口沿下方有一对瘤状耳,足外撇,呈圆柱状,内壁粗糙,陶质疏松;(2)敛口方唇,口呈椭圆形,深腹曲壁,圆底近平,口沿下有瘤状耳一对,鼎足横截面呈椭圆形,饰绳纹。 豆:未见完整器物,豆座可分三种,(1)空心豆座,根据制作留下的痕迹,是先制成豆盘和豆座,然后结合成豆;(2)实心豆座;(3)较短的实心豆座。 陶制生产工具,只见纺轮一种。 二、石器有石斧和研磨石。 石斧2件:(1)仅存下段,上宽下窄,如倒梯形,横截面呈椭圆形,弧形刃,利用自然石块略加磨制而成。(2)仅存下段,斜刃,刃口有明显使用痕迹。 研磨石1件,略呈椭圆形,长27厘米,宽23厘米,两端厚6厘米,中间厚5厘米,两面均经使用。 三、铜器有铜镞两件,形制相同,均作带倒刺的三棱形,中有安箭杆的孔。 1980年春,长春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各县文管所人员进行复查时,曾先后征集到枕状物一件,系用黑色铁矿石磨制,长圆形,一面凸起,一面微向内凹,凸面中间两侧各有一半圆形乳突。体长7.6厘米,宽4厘米,厚2.5厘米。此物是青铜短剑后部的附件,亦称“枕手”,在辽宁、吉林市郊均有发现,时代相当于春秋——战国,当为青铜时代遗物。同时还征集到鸣镝2件:青铜质,铸造,呈圆锥状,镝锋尖锐,两侧各有孔。其一,尾孔径1厘米,侧孔径0.9厘米,体厚0.15厘米,通长4.2厘米。其二,长3.5厘米,尾孔径0.80厘米,侧孔径0.7厘米,体厚0.13厘米。鸣镝为响箭,古称为“嚆矢”。《汉书匈奴传》载:“冒顿乃作鸣镝”。并征集铜镞一件,此件为范铸,呈三翼形,中间穿孔,镞已残。残长3.6厘米,孔径0.5厘米,壁厚0.1厘米,镞锋锐利。在这次复查中采集到大量陶片,有鼎足和鬲足等。 1982年初冬,长春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志对该地又做进一步调查时,征集到4件手制陶器,其中陶鼎1件,陶壶3件。陶鼎为夹砂灰褐陶,平唇、直腹,口沿边有一对称桥状耳,鼎足呈圆锥状,横断面为圆形,器壁饰有斜向绳纹。陶壶均为夹砂陶。其一,圆唇、侈口、束颈、柳肩、鼓腹、平底。下腹部有两个竖向桥状耳,口沿饰有捺压纹,红褐色。其二,圆唇、侈口、束颈、鼓腹、小平底,腹上有两个对称的横向扳状耳,两耳之间的肩部各有一乳丁状突起。由于火候不匀,器壁呈灰褐、黄褐、红褐等不同颜色。其三,尖唇、直口、束颈、鼓腹、平底素面。 田家坨子遗址的文化内涵,与大安市的“汉书一、二期文化”有诸多相似之处,是一种独具特征的汉代文化遗存。 1981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此遗址为吉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物志

《长春市志 文物志》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文物志的情况。其中包括古代遗址、近、现代遗迹、重要文物、表、大事记、附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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