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市胡家回族乡

知识类型: 地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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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地理名称: 九台市胡家回族乡
唯一号: 070133020220000676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0/001
起始页: 0181.pdf
地名类型: 行政区
层级分类: 乡(镇、街道)
隶属: 九台市
辖区: 宝山村;稗子村;红石村;双泉村;蜂蜜、葛家、锣鼓、小韩、周家
经纬度: 北纬44°16′,东经126°19′

参考方位

在市政府驻地东北41.25公里处。南与永吉县交界。北与本市其塔木镇、东与莽卡满族乡、西与卢家乡相邻。

介绍

胡家回族乡隶属于九台市,驻胡家屯。位于北纬44°16′,东经126°19′。在市政府驻地东北41.25公里处。南与永吉县交界。北与本市其塔木镇、东与莽卡满族乡、西与卢家乡相邻。乡境内有回、汉、满、朝鲜等四个民族成分。 早在清朝初年,这一带地域归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管辖,是为朝廷采集贡品、土特产(例如蜂蜜等)和生产牲丁口粮的地方。打牲乌拉“五官庄”就设在这个地域内。乾隆十五年(1750)吉林将军兼理总管后,其区域由京师内务府直辖划入吉林将军镇守区划之内。光绪三十三年(1907)奉令裁撤打牲乌拉总管,宣统三年(1911)裁撤打牲乌拉机构,其地域划归吉林府直辖。 1913年3月,吉林府改称吉林县。1929年因吉林县与吉林省同名,改名永吉县,胡家屯归之所辖。1932年设立九台县,将永吉县二区、四区划入九台县,胡家屯隶属其塔木二区管辖,随区拨入九台县行政区划之内,延续至今。 东北沦陷期间,实行保甲制,胡家设保,下辖8个甲、38个屯。 国民党政府暂短的统治时期,实行乡保制,胡家设乡,下设8个保。 1947年10月,九台县解放以后,经过土地改革,在回族聚居的蜂蜜营屯、红石砬子屯、宝山屯一带成立了胡家区公所,后改为第五区公所。下辖葛家、宝山、红石、小韩、稗子、锣鼓、周家、双泉等8个村人民政府。 1952年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实施办法的决定》,由东北人民政府民政部、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民政厅,以及中共九台县委、县人民政府派出干部,帮助当时的第五区(回族人口为3400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20%以上),筹备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同年10月19日至20日,召开了第五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即第五区民族民主联合政府成立大会。到会代表共80人,其中回族代表23人,占代表总数的29%。会上选举回族干部韩来文为副区长。该联合政府管辖三个回族聚居的地方。 195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改变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指示》和《关于建立民族乡若干问题的指示》的精神,九台县撤销了第五区民族民主联合政府,5月19日设立了葛家民族乡(包括葛家村、锣鼓村)、宝山民族乡(包括宝山村、红石村)。 1958年3月,实行撤区并乡,将葛家民族乡、宝山民族乡、小韩乡合并为胡家民族乡。行政区划相同于原第五区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全乡人口为15400余人,其中回族人口为3400人,占全乡总人口的32%。在民族乡干部中有回族6名。 1958年9月,在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撤销了胡家民族乡和相毗连的红旗乡、舍岭乡、其塔木乡,建立东风人民公社。 根据1962年5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召开的全国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长春市人民委员会报请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于1963年11月恢复九台县胡家回族乡人民公社。 1964年5月14日,举行庆祝九台县胡家回族乡人民公社成立大会。《长春日报》于1964年5月19日,在第一版作了报道。回族社员们为了迎接回族乡人民公社的成立,提前完成了春耕播种任务。社员们纷纷表示:“感谢党的关怀,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为实现今年农业的大幅度增产而奋斗。”但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民族乡被全面否定。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于1979年2月,经中共长春市委批准,在九台县胡家回族乡人民公社建立15周年之际,举行隆重庆祝活动,借以广泛深入地向各族干部、群众进行党的民族政策的再教育,以推动民族政策的认真落实,把民族乡建设好。 1979年4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评比、表彰、奖励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个人。长春市民委将手扶拖拉机和役牛,做为奖品发给先进单位和个人,使各族农民深受鼓舞。 1979年5月14日,胡家回族乡的回、汉等各族群众1万多人,隆重集会,热烈庆祝回族乡建立15周年。《长春日报》为祝贺胡家回族乡成立15周年,发表了题为《要进行民族政策再教育》的短评。短评指出,民族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纳入各级党委的议事日程。各条战线、各个部门都要在实际工作中考虑到民族问题,注意到民族特点。要坚持民族平等的原则,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重视和使用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社队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团结一致向前看,为实现四化多做贡献。 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的规定,于1983年3月,九台县胡家回族乡人民公社改为胡家回族乡人民政府。 1984年5月14日,胡家回族乡举行建乡20周年纪念活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唐广林(回族)作了题为《全乡各族人民团结起来,加快两个文明建设,为振兴中华做出更大的贡献》的报告。 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为了搞好这次纪念活动,通过纪念活动推动民族工作,提出了一份报告。长春市民委认为,“建立民族乡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旨在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各自的业务特点,实实在在地帮助民族乡多做些好事,解决实际问题。”长春市人民政府批转了这份报告。据此,九台县政府领导同志召集县直机关负责人会议,要求他们能为回族乡的建设事业做些实事,用实际行动纪念胡家回族乡建乡20周年。各单位一共为回族乡办了10件好事。如县教育局在5月14日当天,给回族中学送去80套新桌椅;县交通局将九(台)胡(家)公路上的一座断桥修复纳入计划,按期施工并交付使用;县民政局决定帮助办好敬老院。银行、农电、卫生、乡企、畜牧、文化、供销等部门也都相应采取了一些措施,为各族人民造福。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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