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4月16日长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由市物资局代管理恢复为市计划委员会管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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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物资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8584
事件名称: 1988年4月16日长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由市物资局代管理恢复为市计划委员会管理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7/001
起始页: 037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4月16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88年4月16日长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由市物资局代管理恢复为市计划委员会管理。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物资志

《长春市志 物资志》

本书详述吉林市当今物资流通始末,着重记述地区物资系统有计划的物资流通、经营管理;并将中直、省直企业和市属工业部门物资供应的某些侧面和主要特点加以综合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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