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3月长春市计委、长春市物资局联合印发《关于统配物资申请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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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物资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8510
事件名称: 1966年3月长春市计委、长春市物资局联合印发《关于统配物资申请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7/001
起始页: 036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6年3月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66年3月长春市计委、长春市物资局联合印发《关于统配物资申请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凡国家和省分配的“统配”资源、地方自筹资源和物资部门的库存资源,均要纳入汁划。由市计委统一分配;对市直各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维修所需物资,仍按隶属关系由市计委直接分配给各局、县、区。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物资志

《长春市志 物资志》

本书详述吉林市当今物资流通始末,着重记述地区物资系统有计划的物资流通、经营管理;并将中直、省直企业和市属工业部门物资供应的某些侧面和主要特点加以综合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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