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11月经省劳动厅与省煤管局、省物资局共同研究决定从营城煤矿多余职工中进行调剂补充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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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物资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8504
事件名称: 1964年11月经省劳动厅与省煤管局、省物资局共同研究决定从营城煤矿多余职工中进行调剂补充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7/001
起始页: 036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4年11月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64年11月为解决物资系统面临的劳动力不足的问题,经省劳动厅与省煤管局、省物资局共同研究,决定从营城煤矿多余职工中进行调剂补充。先后调入市物资系统的职工166人,随迁家属396人。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物资志

《长春市志 物资志》

本书详述吉林市当今物资流通始末,着重记述地区物资系统有计划的物资流通、经营管理;并将中直、省直企业和市属工业部门物资供应的某些侧面和主要特点加以综合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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