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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1986年10月13日长春市政府要求各县、区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管理界限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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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物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8461
事件名称:
1986年10月13日长春市政府要求各县、区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管理界限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5/001
起始页:
0274.pdf
事件类型:
文化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10月13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86年10月13日,长春市政府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区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管理界限,确定保护范围,并签订使用协议书,落实保护责任制。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物志》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文物志的情况。其中包括古代遗址、近、现代遗迹、重要文物、表、大事记、附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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