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3月20日吉林省文化局发布“(56)文艺第11号”文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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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8328
事件名称: 1956年3月20日吉林省文化局发布“(56)文艺第11号”文件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4/001
起始页: 0589.pdf
事件类型: 文化事件
起始时间: 1956年3月20日
发生地点: 吉林省

事件描述

1956年3月20日吉林省文化局发布“(56)文艺第11号”文件,批准1949年成立的民营长春市京剧团改为国营长春市京剧团,同时批准成立国营长春市杂技团。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出版者:长春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881至1988年,从机构、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群众文化等方面记述了长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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