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7月6日长春市蔬菜产销办公室决定对菜农实行按种植面积补贴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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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蔬菜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8267
事件名称: 1988年7月6日长春市蔬菜产销办公室决定对菜农实行按种植面积补贴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2/001
起始页: 0293.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7月6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88年7月6日长春市蔬菜产销办公室决定,对菜农实行按种植面积补贴。其中,每公顷黄瓜补贴700元、早豆角500元、早中甘蓝1000元、棚黄瓜1700元。补贴面积1549公顷,金额123.5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蔬菜志

《长春市志 蔬菜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从稳定市场,安定人民生活的角度,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40多年来长春市蔬菜产销发展的历程,再现了历史上许多珍贵的资料,包括生产经验、供应方法,其中包括了产销体制、生产、市场、购销、价格、储存加工、计划管理、技术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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