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8月中共长春市委发出70号文件决定恢复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宗教事务处机构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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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7874
事件名称: 1979年8月中共长春市委发出70号文件决定恢复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宗教事务处机构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1/001
起始页: 026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9年8月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79年8月中共长春市委发出70号文件,决定恢复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宗教事务处机构,确定编制5人,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合署办公;天主教、基督教两爱国委员会,各确定编制3人。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志的宗教志,宗教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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