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4月13日中共长春市检察院党组学习中纪委《立即刹住利用公款请客送礼、吃请受礼的歪风》的通报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检察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6218
事件名称: 1987年4月13日中共长春市检察院党组学习中纪委《立即刹住利用公款请客送礼、吃请受礼的歪风》的通报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21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4月13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87年4月13日中共长春市检察院党组学习中纪委《立即刹住利用公款请客送礼、吃请受礼的歪风》的通报。结合检察机关的实际情况做出四项决定:一是两级院要认真学习中纪委通报,把端正党风和纠正不正之风当做大事来抓;二是各单位要对去年以来用公款请客送礼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明知故犯、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三是精简会议;四是加强对干警进行勤俭建国、艰苦奋斗的教育。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检察志

《长春市志 检察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检察机关概况,以及刑事检察、经济检察、法纪检察、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综合治理、检察业务建设、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