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6月22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对长春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吉林省环境保护暂行条例》的情况进行视察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5410
事件名称: 1988年6月22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对长春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吉林省环境保护暂行条例》的情况进行视察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7/001
起始页: 031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6月22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88年6月22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对长春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吉林省环境保护暂行条例》的情况进行视察。检查了长春客车工厂、汽车厂等15个单位,召开各区环保局长座谈会,视察了农安、九台县的环保工作。

知识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介绍了长春市:大气污染与治理、水体污染与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与利用、环境管理、科研检测、生态建设与文物保护、人物、大事记等。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