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9月3日长春市革命委员会(1979)第13次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各城区分别设立环境保护科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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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5179
事件名称: 1979年9月3日长春市革命委员会(1979)第13次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各城区分别设立环境保护科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7/001
起始页: 029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9年9月3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79年9月3日经市革命委员会(1979)第13次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各城区分别设立环境保护科,为区革委会的职能机构;决定长春市环境保护办公室科研科对外用“长春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名称。

知识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介绍了长春市:大气污染与治理、水体污染与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与利用、环境管理、科研检测、生态建设与文物保护、人物、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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