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7月20日吉林省、黑龙江省、松花江水系保护领导小组发了《关于加速解决松花江水系污染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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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5158
事件名称: 1978年7月20日吉林省、黑龙江省、松花江水系保护领导小组发了《关于加速解决松花江水系污染的决定》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7/001
起始页: 029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8年7月20日
发生地点: 吉林省;黑龙江省;松花江

事件描述

1978年7月20日吉林省革命委员会、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松花江水系保护领导小组,以吉革发(1978)174号,龙革发(1978)125号,松保发(1978)2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速解决松花江水系污染的决定》。

知识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介绍了长春市:大气污染与治理、水体污染与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与利用、环境管理、科研检测、生态建设与文物保护、人物、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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