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长春市跃进水泥厂粉尘污染事故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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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5095
事件名称: 1979年长春市跃进水泥厂粉尘污染事故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7/001
起始页: 0182.pdf
事件类型: 环境事件
起始时间: 1979年
发生地点: 长春市跃进水泥厂

事件描述

长春市跃进水泥厂粉尘污染事故长春市跃进水泥厂建厂时没有执行“三同时”规定,只建了主体工程,没有建防治污染设施,也没经市环保局和有关部门批准就进行投产。自1979年试生产以来由于粉尘污染严重,使郊区净月公社长青大队8、9、11、12、13、15等6个生产队蔬菜减产变质。1981年市蔬菜公司收购了受粉尘污染的白菜787万斤,付出菜款9.8286万元,因无法食用,全部予以处理。此外,这6个生产队由于受跃进水泥厂的粉尘污染,蔬菜减产331万斤(其中春菜14.3万斤,夏菜23.6万斤、秋菜292.6万斤),经市政府决定,由跃进水泥厂赔偿上述6个生产队10.1万元,仅以上两项,使国家损失19.9266万元。1983年该厂虽上了增湿塔和电除尘设施,但由于除尘设施负荷量小,再加上管理不善,粉尘污染仍较严重,1983年又赔偿净月公社长青大队蔬菜损失款35万元。该厂的粉尘污染给工农业生产及广大群众的生活和健康带来危害,而且也浪费了能源和资源。该厂年粉尘排放量达3万多吨,波及面积达70多平方公里,严重污染区为12平方公里。从1979年到1983年,仅排放水泥生料粉尘一项,就折合人民币164万元,再加上给农业的赔款76万元,直接损失达24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知识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介绍了长春市:大气污染与治理、水体污染与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与利用、环境管理、科研检测、生态建设与文物保护、人物、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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