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10月26日在长春市出现同时寄给省革委会等单位共25张传单为刘少奇鸣不平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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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4476
事件名称: 1974年10月26日在长春市出现同时寄给省革委会等单位共25张传单为刘少奇鸣不平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90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4年10月26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74年10月26日在长春市出现同时寄给省革委会、市革委会等14个单位共25张传单,11月4日又在胜利公园交通岗楼上贴出一张标语。这些传单和标语的主要内容,是反对“四人帮”、反对“文化大革命”和神化革命领袖,为刘少奇鸣不平,也为陈毅、贺龙鸣不平,号召“坚持斗争,曙光即在前头”,喊出“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长春市公安机关军管会把这些传单和标语的出现,视为一起重大反革命案件,迅速向“四人帮”报告。3天后,王洪文的手令下到吉林省委,王淮湘指示市公安机关军管会成立专案组,定为“44号反革命案件。”12月24日晚8时宣布破案,逮捕了作案人长春市第一光学仪器厂工人史云峰。在王淮湘把持下,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粉碎“四人帮”后的1976年12月1日,判处史云峰死刑,18日下达了执行命令,19日执行枪决。1980年3月24日,省委和市委为史云峰平反昭雪,追认为烈士、中共正式党员。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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