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1月11日在长春市体育馆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将周连山、唐子荣等6犯判处有期徒刑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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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4419
事件名称: 1963年1月11日在长春市体育馆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将周连山、唐子荣等6犯判处有期徒刑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89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3年1月11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63年1月11日在市体育馆召开4500人参加的公判大会,依法将为美国、台湾国民党特务机关张贴反动传单,盅惑群众闹事的周连山、唐子荣等6犯判处有期徒刑。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程光烈,要求全民提高警惕,严防美国和台湾特务间谍的渗透和破坏。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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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周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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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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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光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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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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