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2月24日长春市工会联合会做出《关于1954年加强对六五二厂工会和直属工程公司工会领导问题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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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工会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4028
事件名称: 1954年2月24日长春市工会联合会做出《关于1954年加强对六五二厂工会和直属工程公司工会领导问题的决定》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4/001
起始页: 0294.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4年2月24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54年2月24日,长春市工会联合会做出《关于1954年加强对六五二厂工会和直属工程公司工会领导问题的决定》。要求市工会各部门、各产业工会、各区工会办事处,除组织职工站在各自岗位上完成与超额完成任务,给六五二厂以尽可能多的支援外,还应抽出一定力量,投入六五二厂,帮助该厂工会委员会做好工作。市工会联合会以市建筑业工会为主,组成40余人的工作队到六五二厂帮助该厂工会开展工作,刘玉亮、赵永年任正副队长。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工会志

《长春市志 工会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分为十章,介绍了长春工人阶级的产生与发展,工会组织,工会的群众生产工作,职工教育,职工文体活动,职工生活福利,对外交流活动、工会财务工作、工会自身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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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刘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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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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