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2月村所属集体企事业一律做价卖给个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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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3696
事件名称: 1997年2月村所属集体企事业一律做价卖给个人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3/001
起始页: 045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7年2月
发生地点: 长春市分水村

事件描述

1997年2月,英俊乡组织学习外地经验,村所属集体企事业一律做价卖给个人,长春市龙泉防水材料厂等几家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归个人,这一根本变化,称之为企业体制改革。 第二轮承包,中央决定再延长30年,1997年~2026年,并重新签订合同书。 朝鲜族屯金石泰以故意杀人(被害人徐金花,女,朝鲜族)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本书共二十二章,分别记述了长春市分水村区划与建置、党政机构、农业、村办企事业单位及驻村单位、分水小学、前分水岭屯、腰分水岭屯、朝鲜族屯、人物、礼仪、习俗、谚语、歇后语、方言、民间传说、百岁寿星、长寿老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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